【关于优化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有关业务的通知】
除临柜方式外,证券公司可以采取见证、网上方式为自然人办理“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新增业务,可以采取见证方式为普通机构投资者办理“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新增业务。(中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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