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分为三个部分,共127项具体工作举措,提出了7项重大牵引性工作,包括:全面深化前海改革开放、加快创建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下一步,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制定实施2019-2022、2023-2025年两个三年滚动工作规划,确保跑好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第一程”。(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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