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海洋监管函:存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等行为】
ST东海洋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存在违规行为包括: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2018年年度业绩预计不准确,未及时披露发生重大亏损的情况;
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且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以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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