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今起实施】
从今天(12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条例》立法理念已从“限制开发”变为“保护优先”,将原条例“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对应修改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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