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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 2019年11月26日 · 周二
【江苏拟推新规: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路行驶】
今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拟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路行驶。废旧电池不得随意丢弃。条例(草案)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一年的应当报废,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紫金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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