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全面开展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情况排查】
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未批准上市销售使用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市面上所谓“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都是非法疫苗,均应按假兽药处理。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内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其免疫档案、用药记录、生产记录等进行仔细检查。要重点核查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法非洲猪瘟疫苗等行为,是否存在委托兽用疫苗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为其非法生产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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