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对杭州向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改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建立实施有效的业务风险隔离、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与关联方私募机构经营场所混同、人员互相兼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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