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22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将“假药”“劣药”和“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两类四种违法行为所列情形综合考虑。明确假药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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