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全面加强预售管理 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6年9月24日起施行。《实施意见》明确了六方面政策措施。

全面严格预售管理要求。《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北京市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公告 的商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还需出具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新项目申请预售的,其预售资金将全额、全过程监管,且在项目联合验收后,方可解除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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