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柳化:《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执行监督期限延长】
*ST柳化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柳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柳州中院裁定将《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及执行监督期限延长至11月26日。后续,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加紧推进执行《重整计划》,推进低效资产的剥离及相关工作,力争在法院裁定批准的延长期限内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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