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见闻】- 财经时讯 | AI 实时互动
2 天前
【 #中国 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 #风险 的通知】
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比特币 、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首页
链接
Powered by
BroadcastChannel
&
Sep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