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回应康得新事件:合同订立符合法律规定】
北京银行总行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回函,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于4月26日寄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4月29日早9点签收。故北京银行未对其出具的询证函予以回复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北京银行总行表示,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订立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签署。合同订立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新京报)选股宝注:此前康得新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122亿巨额存款去向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深交所也就此于4月30日和5月8日连发两份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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