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稳定就业意见》就如何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根据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的考量因素;
二是明确据实认定用工法律关系原则;
三是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参照保障;
四是对用工管理算法作出规范。阅1.28W评论(0)分享(0)微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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