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网络舆情,某小区居民反映在收到的保供物资中,酱香肘产品真空包装袋内混有苍蝇。执法人员连夜赶赴该小区开展调查取证,确认该产品确实存在混有异物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对涉案酱香肘的经销商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保供套餐A含酱香肘、酱猪耳及酱猪头肉三种产品,其中,酱香肘的销售价格为17.8元/包。当事人销售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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