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31日发布通告,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持规范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稳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自4月1日零时起,继续对全市部分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经营场所有序恢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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