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电,郑商所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其中新增条款: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不同的上市品种、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每次最大下单量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本条所称每次最小下单量,包括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和最小平仓下单量;
每次最大下单量,包括每次最大开仓下单量和每次最大平仓下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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