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
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数据资源方面,《条例》将数据资源划分为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明确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的范围。强调数据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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