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电,ST红太阳公告,持股5.97%的股东红太阳集团因质押、融资、债务等违约而被质权人、债权人或相关主体等可能实施的减持,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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