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六项新举措主要包括:港口边检行政许可“一地办证、区域通用”;
外籍船舶在国内港口间移泊不再办理出入港边检手续;
在部分陆地口岸边检现场设置“一带一路”专用通道,为执行“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程、重要合作、重大项目的跨境车辆及驾驶人员提供通关便利;
推动在粤港澳陆地口岸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边检查验模式;
全国港口口岸实施7×24小时国际航行船舶入出境通关保障;
开设大宗商品、鲜活产品、抗疫物资、民生物资出入境边检“快捷通道”等。(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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