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士免缴个税条件放宽】
3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使在境内工作的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的境外所得免税条件比原来更为宽松。专家表示,此举释放出更大力度吸引境外(含港澳台)人才的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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