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罚“上市公司造假”“割韭菜”议案被采纳】
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提出议案,修改《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监管机构罚款金额最高60万的处罚规定,上调罚款金额,同时追加造假上市高管的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采纳朱建弟代表议案,这也意味着重罚“财务造假”“割韭菜”将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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