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一批清单产品保护生效。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中欧双方地理标志产品进出口。截至目前,中欧双方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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