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印发通知,全区中小学原则上在2月22日至3月5日之间,按照先毕业年级再其他年级,先高年级后低年级的顺序分批错峰开学;
幼儿园原则上在3月5日后,按照先农村后城市的顺序,陆续分批错峰开园;
高校开学时间避开春运高峰,原则上在3月12日后,避免同时间集中开学,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可在开学返校前开展线上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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