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就《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6%;
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8%。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杠杆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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