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见闻】- 财经时讯 | AI 实时互动
21:10 · 2020年8月21日 · 周五
《监管指引》规定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持股形式、管理方式和信息披露要求。其中按管理方式分为委托管理型和自我管理型两类,委托管理型应备案为金融产品且持股12个月以上,自我管理型需“闭环运行”至少36个月,两类员工持股计划在参与发行时均视为一名股东,无需穿透或还原。
首页
链接
Powered by
BroadcastChannel
&
Sep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