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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