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通知,决定将202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起始时间从原定的8月1日起予以适当提前。即在新产早籼稻上市后,如市场价格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按规定程序申请启动202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
同时,要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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