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做好近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相关人员自报告之日起14天内到岗上班,并督促其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落实居家观察等各项防疫义务。
 
 
滚动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