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见闻】- 财经时讯 | AI 实时互动
13:30 · 2020年6月13日 · 周六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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