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红筹企业向PE、VC等投资人发行带有约定赎回权等优先权利的股份或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应当约定并承诺在申报和发行过程中不行使优先权利,并于上市前终止优先权利、转换为普通股。投资人按照其取得优先股的时点适用相应的锁定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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