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称,决定增加北京、江苏、江西、河南、广东、海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份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各试点省份要实现2020年9月底前不少于一半的二级以上客运站试点部署、11月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客运站试点部署。鼓励通过政府引导并采取市场化手段加快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的应用与普及。具备条件的试点客运站应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检票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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