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佛山市禅城区出台《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临时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妨碍城市交通和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放开临时占道经营许可,允许符合条件的商家和个人临时占用公共场所设置食品、服饰、农贸产品售卖、便民服务等占道摊位和店外货品摆放、餐饮外摆等出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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