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十项措施的紧急通知】
对冲研投讯,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长治市政府决定在重污染期间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十项措施,有关煤焦钢的具体措施如下:1、全市所有钢铁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停产,有供热任务的报请市场政府同意后,由经信部门现场核实后确定停限产比例;
2、全市焦化企业结焦时间一律延长至72小时;
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禁国三及以下车辆上路行驶,承担运输任务的国四、国五比例控制在20%以下。长治地区8日-10日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当地企业于1月8日-10日执行限产。钢厂要求限产50%,如有特殊供暖任务可降低至30%;
焦企延长结焦至7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