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AMC解散第一案获最高院支持!96.5%资本金遭挪用 国资小股东与民企大股东对簿公堂】
一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宣告了地方AMC(资产管理公司)解散“第一案”的终结。资本金被大股东擅自挪用,即便是2015年7月吉林AMC经原银监会备案,取得从事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资格,却也因为资金短缺而无法正常展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在迟迟未解决矛盾之后,持股20%的吉林金控将吉林AMC、宏运集团双双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解散吉林AMC。一、二审法院均判决解散吉林AMC后,吉林AMC与宏运集团不服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裁判文书网4月15日披露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最高法最终驳回两家公司的再审申请。(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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