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可直接落户温州 《温州市区户口迁入规定》6月1日起实施】
落户温州门槛进一步降低,将吸引更多人才来温发展。日前,《温州市区户口迁入规定》经市政府公布,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一)《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以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二)前项之外的下列人员,可以在就业地落户: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创新团队和创业项目成员。经市级科技部门认定的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完成人。经市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其他由市级职能部门或者区委(区政府)核准并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引进的人才类人员。(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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