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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