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18条措施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
包括分类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保障用工、物流和防护用品需求。减免和缓缴社保缴费。减免税费。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减按1%执行等税收支持政策。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政府创办创业园、孵化园、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租金减免。降低还贷压力。增加定向支持低息贷款。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典当行对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服务力度等措施。(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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