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告: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中外人员,统一实施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
南京市第16号通告,从南京口岸入境,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中外人员,统一实施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从全国其他口岸入境不满14天、自行抵达南京的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行程史人员,须在抵宁后1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报告,并自抵宁之日起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至14天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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