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今天(3月10日)从减免滞报金和滞纳金等四个方面推出新措施,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对于疫情发生前已运抵口岸但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以及企业复工后因疫情出现经营困难或者资金短缺等原因而无法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均可根据《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向申报地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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