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今日发布第16号通告称,在继续严格实施“外防输入”、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自3月10日起,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商贸物流企业(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电子商务、快递企业、加油站(含成品油批发),全面恢复经营。3月10日起,在做好医院内部防控的基础上,全面恢复医院、妇幼保健院、医院门诊和住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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