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达到160家以上,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16个以上。将发展旅游民宿融入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美丽村居等重点工程,培育旅游新兴业态。《意见》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民宿建设,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模式。积极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参与全省旅游民宿建设,支持区域旅游民宿品牌培育,推进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专业化发展。(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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