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因隐瞒病情、隐瞒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隐瞒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行为,而受到党纪、政纪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将纳入失信人员管理,相关信息归集到省、市信用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这是湖北省襄阳市近日发布的“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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