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零时起 浙江高速公路通行费扩大优惠3个月】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浙江省自2月12日零时起,将降低部分交通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一、将目前实施的省属及市、县(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本省ETC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象扩大到所有安装并使用ETC的合法装载货车,实施时长3个月,2月12日开始执行。二、将通行全省收费公路、安装并使用ETC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九五折优惠幅度扩大到八五折,实施时长3个月,2月12日开始执行。三、调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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