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要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要结合本地区企业职工人数、外来职工比例、生产活动特性、防疫物资准备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细化工业、商贸、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建设、能源等各类企业防控标准、复工流程等要求,强化分类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可以采取分步有序复工的方式。各地在制定企业复工标准与条件时,不应仅按企业规模、行业类别作为分类标准,只要有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的企业,均应准予复工。(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