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对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在北京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北京市患者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助,不需要个人支付。(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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