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用防护服不足时 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红星新闻获悉,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严峻形势,为解决医用防护服生产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向各地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提出,当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符合欧盟医用防护服EN14126标准(其中液体阻隔等级在2级以上)并取得欧盟CE认证,或液体致密型防护服(type3,符合EN14605标准)、喷雾致密型防护服(type4,符合EN14605标准)、防固态颗粒物防护服(type5,符合ISO13982-1&2标准)。
红星新闻获悉,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严峻形势,为解决医用防护服生产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向各地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提出,当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符合欧盟医用防护服EN14126标准(其中液体阻隔等级在2级以上)并取得欧盟CE认证,或液体致密型防护服(type3,符合EN14605标准)、喷雾致密型防护服(type4,符合EN14605标准)、防固态颗粒物防护服(type5,符合ISO13982-1&2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