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公告,2020年1月20日,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合计184,497,185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莱美药业表决权比例为22.71%)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中恒集团行使,双方表决权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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