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设施建设】
办法指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政机关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充分依托云服务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对于人均投资规模过大、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建设运行维护能力的项目,应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或者外包,减少自建自管自用自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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