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发金融衍生业务管理通知 连亏3年且资金紧张企业不得开展衍生品业务】
据了解,该通知所指的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商品类衍生业务(以商品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以及货币类衍生业务(以货币或利率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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