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调整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临床资料要求】
通知要求,注册分类第二类(国外已上市销售但在国内未上市销售的兽用原料及其制剂)及注册分类第五类(国外已上市销售但在国内未上市销售的制剂)均不需要提供靶动物安全性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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